最近在整理這個議題,發現其實很多人都會有相同疑問:
「明明員工用AI開發來提升效率,為什麼有些公司不讓正式導入?」

其實答案不複雜,主要分兩個面向:法律風險和公司管理原則。

一、著作權與法律責任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

很多人會以為:這是員工私底下用AI開發的,跟公司無關吧?
但法律上判斷是否屬於「職務著作」,會看以下兩點,而不是看員工有沒有用公司的電腦或上班時間。

1.是否跟員工的職務高度相關
如果這個工具之所以做得出來,是因為員工:
在工作中知道流程
了解內部 know-how
清楚各部門需求
那法律上就可能被認定為「職務開發」的一部分,甚至某些資料或流程還可能涉及營業秘密。

2.有沒有利用公司資源(不限於設備)

我們常想到的是:網路、電腦、電費、公司時間。
但其實 ——
讓同事使用、協助測試、回報bug,本身就算是「公司資源」。
因為公司付薪水給同事,在法律上就是公司提供「人力資源」。
這也是為什麼公司會比較謹慎,不敢輕易把「個人開發工具」及AI納入正式流程。

雖然員工出發點都是善意,但公司立場會是:員工的工具正在讓公司的營業秘密外洩。
這牽涉到責任歸屬與權利問題,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,公司通常會很保守。

而在企業管理與法律的共同視角中,公司永遠會選擇對自己最安全、最無風險的解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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