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天早上騎車遺失一堆證件,駕照、金融卡、健保卡、悠遊卡、ICASH、會員卡。

馬上掛失金融卡,補辦相關證件後,然後去警局備案,到了派出所,警察跟我說,這些不用備案,只要在去補發證件就好!

我就說,那我在遺失到補發之間的時間內,有人拿去作壞事是怎樣?
警察就說,就算現在紀錄了,到時候檢察官還是會傳過去作筆錄,在這作筆錄是是沒有任何法律效用的!

若有牽涉其他的事件,檢警還是會通知當事人到案,要提出具體的不在場證明,報這個東西對要撇清關係是沒有幫助的。
所以最直接的方式還是到相關機關掛失,比方說身分證,只有到戶政掛失後,戶政的系統才能同步聯徵中心,其他金融系統就能藉此得知該身分證已掛失(身分證有條碼序號),如此才能降低被冒用損失。


戶政機關  可線上填寫 (日後不定時改版)
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portalID.jpg


E政府  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及護照等重要證件遺失補辦懶人包!
https://www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26&s=6088771950.jpg

事實查核報告#1919
https://tfc-taiwan.org.tw/articles/818745646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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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