巧遇前同事,得知前公司近期接獲檢舉,公司內部有中階管理人員能以『稽核』名義,隨意跨越資安權限調閱監視器,甚至針對特定員工增設監控設備。
這在外部審計看來,是極為嚴重的『管理階層越權(Management Override)』行為。
我是想請問公司:
我們標榜的 ISO 27001 資安認證,是否允許個人因私怨而繞過審核程序調閱影像?
如果連最基礎的實體監控權限都失控,公司如何保證更核心的電信數據、客戶個資與內部財務資訊不被同樣的方式非法挪用?
對於這種假借稽核名義、實則侵害人權與資安規範的行為,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是否有掌握?這是否已經構成審計醜聞?
但曾擔任審計的北商老師說,如果要在股東大會發言,請將重點放在公司價值受損:
論點一:法律訴訟風險與賠償
主席,這類濫用監控的行為一旦引發集體訴訟或勞檢裁罰,對公司的商譽損失是無法估量的。
請問公司針對『非安全目的』的監視器調閱,是否有建立預防性的系統性攔截機制?
論點二:審計報告的真實性
主管假借稽核名義增設監控,這意味著該單位的稽核數據可能是被操弄的。
身為股東,我懷疑公司提供的年度內控聲明書是否具有真實性?審計委員會是否曾抽查過監視器調閱日誌?
論點三:資安防禦的虛無化
如果內部的資安防線對有私心的主管形同虛設,我們如何相信公司能保護數百萬客戶的通訊個資?這是否代表公司存在『內部人威脅(Insider Threat)』的重大漏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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