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曾被代理職務蒙蔽了眼,只負責工作事項而沒有人事權的代理主管,講難聽都是虛的主管!
那其實只是叫多做一點,少領一點的稱號,專門推麻煩事情給基層,沒加多少薪還一堆事情要處理,最後還得揹黑鍋!

這幾年認清這個事實之後,所以有時候把事情搞砸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!

因為不搞砸,就不知道疼!不知道疼,就不會長記性。
不長記性,永遠不會吸取教訓,下一次依舊重蹈覆轍。

最近體會到一直當救火隊的角色,對個人的職場發展也會起反作用。

如果別人找你救火幫忙,不要忙著答應,而是先評估,再約法三章。
評估什麼?評估這個事情的難度,需要消耗多少時間,能獲得的回報有哪些?

如果做得好,以為就萬事大吉了?並不會!
周圍人不但不會感激,反而還會覺得:那麼有能耐,那麼多承擔一點也不為過吧?

畢竟雨露均霑式的什麼都做,最後反而什麼都做不好。
一旦做不好,情緒就會開始失控,變得心煩意亂,甚至暴躁非常,進而影響到更多工作的推進。

就算可以即時幫團隊解除狀況,但是永遠都在救火、沒辦法立下重要的功勞,當自己被貼上的標籤是:「很會救火」而不是「專案表現出色」時,真的是件好事嗎?

把救火當成一種磨練還可以,但如果要當長期的救火隊,那就免了!
如果在救火的同時,也教會其他人如何去撲滅那些小火,甚至有點規模的大火,也教會他們如何組織戰略去處理,那我們在建立的是一種機制,不用老是親力親為!

以後只要出招面對那些真正棘手的問題,解決那些能真正凸顯價值的事情,A咖就有A咖該做的工作,如果老是在救火,通常成不了A咖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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