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朋友轉分享 呂丹宜 對Covid疫苗看法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yaqkkyCdYk

呂丹宜是呂秀蓮姪女,也是國外醫師。

陳培哲院士也有類似的觀點,認為該由推疫苗一方負責舉證無害,他主要是討論賠償的問題,畢竟EUA被犧牲的人,政府應該寧願多賠不要少賠。
可惜訪談沒有聯想到這問題會影響計算是否利>弊的結果。
https://youtu.be/_r_jizIi7kM  20-23分左右

國外大量群眾反疫苗皆有原因,但是國內這類的訊息都被壓制、打壓,原因是財團太有錢,限制了真相,國內新聞都變成一言堂,對疫苗不利的訊息,都被壓下去。

官方報告、政府媒體、許多專家推疫苗的論述核心: 利>弊
他們引用的統計數據或實驗報告通常是取樣國外,計算的方式大致是疫苗救的人數 (沒打疫苗染疫後死亡-打過疫苗染疫後死亡) > 疫苗殺死的人數。

因為新藥判定傷害的困難,應該用全因死亡判斷打疫苗是否利>弊 (不管用RCT或是打後觀察,至少要有數據)
至今我還沒看到推疫苗的提供 打疫苗的真實數據是否利大於弊(有些甚至連疫苗傷害都完全忽略,光看Covid重症降就在一味推疫苗)。

可見越新的藥物,專家越不了解,認定新藥造成的傷害就越少,這樣就會得到結論是越新的藥物越安全,各位想一下這樣合理嗎?
事實上,無法認定的案例只是現在的醫學知識無法證實相關,而不是不相關。

比較打疫苗vs沒打疫苗, 這樣判斷比較公正。
概念很簡單:就是打疫苗vs沒打, 去追蹤(越久越好) 看哪一群不管任何原因死亡率高,這樣就可看出疫苗到底救的人多還是殺的人多?這樣才公平競爭。

全因死亡是不考慮死亡原因的,因為會有上述如何認定死亡原因的問題,這樣可以防止新冠死亡和疫苗死亡認定的雙重標準。

不考慮死亡原因而只看:打疫苗vs沒打,哪一群死得多?這樣其實很合理。
因為打疫苗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比較不容易死,而不只是比較不容易死於新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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