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除了必須要有正義,能將犯罪者繩之以法之外,法律也必須公正,讓人人受到同樣的待遇。
但看了連惠心 以金錢抵刑責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40716/434332/

大統黑心油18.5億罰款不用繳了!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40710/430895/

體會到在權勢面前,法律及正義也得讓步!

民眾只是想做好自己的本份,可是用盡手段最終還是敗北了!
事實上法律是人訂的,出於人的自由意志與社會大眾的公約數,良法可存,惡法可棄!
另一方面,卻也可以被玩弄於他人鼓掌,弱者被欺壓的現實反而得不到正義伸張,縱然有勢者胡作非為,卻法網「灰灰」,照常吃香喝辣。

因此法律是把雙面刃,幫無罪者打官司成了正義的守護者,幫犯人脫罪成了沒人性的幫凶。
真真假假充滿了矛盾,眼睛所見、所聽的未必就是真的。
我們也常被外在的假象蒙蔽雙眼,有意無意的訊息欺騙了我們的思考,偏見掩蓋了真相。
眼睛看到的、心裡感覺的,不一定就是真實,真相往往被蒙蔽其中,不抽絲剝繭到最後一刻,無法得知結果。
畢竟有強光的地方,也必然有濃重的陰影,只能想辦法別被陰影吞噬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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