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上,同事間最常討論的話題之一就是要換工作嗎?。

確實工作跟結婚一樣,每滿3年、5年、7年就要癢一次,職業倦怠症這玩意就好比鬧鐘一樣準時,該出現的時候它絕對不缺席。

前年剛辭掉中華電信工作時,聽到消息的朋友都感到不可思議,畢竟這工作職場上同事的相處更是好的讓周遭的朋友都很羨慕,但是對工作的倦怠,似乎已經無法挽救自己已失去的健康!

每天上班都對毫無變化的自己感到厭倦,固定不前的生活腳步也令自己感到驚慌,這應該是大部分上班族的心聲。

當我正掙扎於要不要辭職時,收到了這封名為固定的mail,當時腦海中馬上衝出這句話「就給他辭了吧!」

雖然現在距我辭掉那份工作已經一年多了,這篇文章仍能輕易引起我的共鳴。

我的理論是,當休完一個很完美的長假,回到工作崗位仍提不起勁,這時就要開始考慮換工作了,畢竟工作絕不會比讓自己快樂更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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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