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很討厭那種放任孩子不懂得禮貌的家長!
公共空間本來該一起共用,就算你是小孩還是得遵守規矩!
你在規矩框框內想怎樣玩是你的自由,但基本的禮儀應該從小就要教!
不要以為小孩什麼都不會,其實學會走路後他們理解的能力已經越來越強。
學習不一定只有在家在學校,生活每一刻都是學習的機會!
包容不應該是放縱,適當的管教是必要的,孩子像一張白紙,凡事都用忍耐包容去教導他,以後會變的無法無天吧?

不能說自己有多累,就把問題拋諸腦後,由他人來承擔問題,任由小孩去惡搞。
這根本不是一個理由,而是一個推託的藉口,要生就要會教,不是生而不教!
我說的是完全沒在管的家長,不是那些很用力管但是管不住的,小朋友不懂本來就是大人要去教,那到時候出了意外算誰的?

出社會看了那麼多年,一直覺得小朋友的行為,跟家長有很大的關係。
當大家一直怪學校教育出了什麼事的時候,我認為小孩每天在學校的時間,只有8個小時左右,剩下大半時間都在家!
如果家長不能配合,那要學校教育的效果能有多好?

小孩當然有小孩的個性,不過不代表監護人可以不去做管理,如果小孩不受教大家還能接受!
當然是父母每天忙到翻掉,見到小孩都很難了,還要管功課、管生活,爸媽想好好吃頓飯休息一下也算是人之常情。
累阿、沒空、很忙、管不住那都只是理由而已,既然這樣當初就不應該生小孩。

如果是監護人連管都不管,這點就非常惡劣了,如果造成他人危險或是受傷,依法對方可以對監護人提出告訴與賠償,最好把自由的範圍分清楚,不要自己觸法還不自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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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