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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前同事碰到保險理賠糾紛,在與理賠部的人詢問保單內容之後,才發現台灣一些保險業務因為制度面和現實考量,所以通常推薦給民眾的保單並非是民眾最需要的,而是抽成最高的保單才會推薦給民眾。
現在很多保單都是高額保費,但保障極低。

保單中有三大風險極高,我個人不建議投保的:

投資型保單
終身型醫療保單
外幣定存保單

裡面問題不少,所以要投保之前先上網作功課。
未滿15歲不建議保壽險(因為法律明文規定未滿15歲死亡者其壽險,保險公司除喪葬費用給付外,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無效)
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9277F759E41CCD91/c7c0f295-49ff-4089-9346-b596d12d4a0d

簡單說保險法第 107 條的規定:要拿小孩子的保險金,小孩子就不能死。
該條規定未滿 15 歲的孩子,身故只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。但身故之外的醫療、殘廢仍然是照樣理賠的。
為了避免父母因為給了小孩投保高額保險,對小孩就疏於照顧,用情感換取財務利益,法律便不許保險商品提供小孩的身故保險。

終身醫療險通常是不會支付未來技術以及醫藥的

我前同事小時候父母有投保終生醫療險,後來因為生病想要申請終生醫療險賠償,結果保險公司說不支付現在的醫療技術,他們只支付投保那一年往前的醫療藥物與技術。
簡單的說只保障你投保的那一年的醫療水準之藥物與技術。

假設未來有新藥出來,新藥治療成功率75%,舊藥治療成功率25%
你若想要申請理賠只能使用舊藥,不然就要自付新藥的錢,終身型保單是保障終身,但他們絕對不會告訴你他們只保障你簽約那一年的醫療技術跟藥物。
有點類似補習班的保證班,並不保證一定考到。

業務員跟你簽合約的時候,說的好像什麼都有保一樣,簽約後給你一本厚厚的契約,要你七天內讀完,有意見可提出合約不成立。
等你要出險請錢了,才知道很多都沒保或是除外條件沒保,最後拿不到錢,跟業務員抱怨,業務員也只能雙手一攤說公司規定。

其實太多保戶受到保險公司壓榨,讓人以為有保單有保障,結果卻是一點都沒有保障。

勸大家快去檢視你們的保單情況,保單上面寫的所有事項外的疾病也都要"完整"的告知,不然等你要理賠時,保險公司會盡所有能力去挖你的病歷。
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會有醫師或是簽約醫師,審視理賠文件,通常理賠人員覺得有疑慮時候,會去調病歷或案例。

好一點的就是要你再簽除外條款,壞一點的就是直接解約,保單上處處是陷阱,人不就是為了平安,保個心安保單,結果是心一點都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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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