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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提到研發主管尾牙抽到獎金,全部捐出給自己單位當零用金。
前任法務主管自掏腰包請下屬等,相較之下,自己單位主管真的沒有點SENSE及擔當,舉例來說:

這陣子跟自己主管面談不到3分鐘就結束了,此外沒任何表示,就算下屬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?連作戲都不會!
反而是其他單位同事大方請我吃東西,甚至別單位的主管們給予我建議及分析。

讓我明白到雖然自己過去努力地扮演好主管心目中的好員工的角色,偏偏自己老闆心目中的好員工根本就是另外一回事,以致於我辛苦了三年沒有得到上面的肯定!
那麼我再怎麼努力,都不會得到重用或升遷,如果連主管都不認同我的價值,那麼我究竟是為了誰而忙?為了誰而拚?我做的事只不過是個屁!

所以我體會到跟錯老闆,輕則一事無成,重則永難翻身的局面。
最後決定快刀斬亂麻,那就勇敢掙脫鐵籠的束縛、放手去挑戰新環境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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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