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miss」是一個很常見的英文單字,有唸過一點英文的人大概都認得!

撇開首字大寫時當作「小姐」的名詞用法,大家另外熟知的兩種當動詞用的意思,一個是想念,另一個是錯過!
人類在造字的時候,真的很奇妙,不知道是怎樣的因素使然,有時候同一個字,會有看起來截然不同、但卻又有聯繫的意義,古今中外皆然!



想念與錯過,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?

相遇之前,什麼都沒有,我不會想念,更談不上錯過;當我們相遇之後,只要一不見,想念就開始浮上心頭;當我很久不見她,我會知道,我已錯過了她,只剩下無盡的想念!



是不是當我們錯過了之後,我們就開始想念;還是當我們開始想念,就表示我們已經錯過?



認識她的時候她還太小,太天真,我不忍心因為自己的「喜歡」而打擾她純潔的世界。

畢業後的她又那般迷人,我不可以利用她對我的信任而讓她獨屬於我!



她實在是一隻美麗的小鳥,而我能夠給她的天空根本就不足以讓她盡情的飛翔,我一直以為,自己可以承受這一天的到來,可當真面對,才知道自己也不過是個需要關心的男人!



她是一隻需要自由飛舞的小鳥,雖然再怎樣飛舞的鳥也要有落腳的巢,我喜歡她,而我沒有理由讓她因為我的愛,而放棄她應該得到的天空!



是不是太在意一個人就容易患得患失?一個男人愛上個女人,說到底,最終目的是要得到她。



在男人的思維中,佔有才是最原始最真的愛!

癡心的人,注定會碰上吃心的人吧?
想要天長地久就得持續付出真情,否則一見鍾情也不過就是一場春夢,日久生情也可能日久生厭罷了!

可是單戀的痛苦已將這愛昇華,昇華到靜靜地退守一旁,我還能為她做些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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