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和同事合作接幾個委外代管主機的專案,事前也簽好保密。
我自認蠻有道德感,替人做服務自然不會洩漏,有次某社區主機在半夜出了點小狀況,印象中好像是是郵件伺服器,畢竟郵件偶出狀況不意外!

當時我同事用遠端登入排除,隔沒幾天那社區主委說要告我們,因為我以前同事在未經他們允許下登入主機。
之後他們要我們簽署切結書,若他們社區有資料洩漏,就要我們賠償,還找了某議員說不簽就告!

我們當然超不爽,但人單力薄,只好簽了!但附則是須先通知客戶,客戶未回應就不負責維護。
撐了一陣子直到合約日期終止,就結束不續約!

只是覺得這客戶那麼多疑,乾脆別找外包,自己弄就好!
給對方服務使命必達,對方可未必領情,還是得要搞懂對方要服務的底限在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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