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偉立寫的血汗超商這本書講的滿多的,最後我希望所有開加盟店的人、有意加盟的人可以看看這本書。

以下大部分內容來自血汗超商 吳偉立blog
http://sweatshop.pixnet.net/blog
舉例來說:

獲利方式
銷貨毛利=淨銷貨收入-淨銷貨成本
總部拿毛利*40%/加盟店主拿毛利*60%
加盟店主的收入=加盟店主的60%毛利-固定成本(租金、水電)-人事成本

(加盟主累了半死,總部直接先拿四成,剩下的所有成本都加盟主出…要我當然要當總部,誰要當加盟主?)

收入方式
如果你是加盟主,你店裡的現金不是你的,合約規定隨時一毛錢都不能少。
每天收到的現金,直接上繳總部,總部再把你的毛利月結給你。
(每天收現金的是總部,而且是加盟店主花錢請的人,負責把錢送到總部手上…加盟店主拿月結,還不是一樣是領月薪...但是領完月薪連辦公室、人事管銷,都要自己出,比上班族還慘...)

繳稅方式
因為營收是直接匯總部,所以營業稅是總部扣走,雖然是加盟店主出的錢,而帳目上掛的是總部繳了營業稅。
加盟店主拿到扣完營業稅的錢以後,在國稅局眼裡:你還沒繳過稅,所以從加盟店主的(收入-支出),然後再來繳一次稅。

由上面來看,加盟店主被剝了三次皮:
1.收入還沒扣成本,就先給了總部四成。
2.每天的現金利息(可以拿來週轉的利益)。
3.幫總部出營業稅金

且供應商的毛利~供應商多半是總部自己,開給加盟店主的進貨價,直接開得高高的,加盟店主又沒權壓價錢,分身為供應商的總部直接賺到不能議價的銷貨管道。
作者說尤其是生鮮商品,毛利高所以總部規定你要進貨(這裡毛利高,是總部的分身供應商賺走,它給你的進貨價並沒有很低),但報廢成本不好意思 加盟店主自己吸收。

其它總總的不公平制度,難怪有苦主分享以下精髓這段話:

加盟主不能控制生產過程、不擁有實際產品、不能自己選購原料、不能控制進出貨價格、不擁有關鍵生產工具(地點、品牌),甚至還是勞動現場的主要勞動者。
在這些客觀的事實下,這個人怎麼會是「老闆」?

只要幾十萬,誰都可加盟,想想這些大公司憑甚麼要分給你多的錢?

「老闆」這個職業,真正的工作是「管控」。如果你當一個老闆,什麼也管不了,什麼也不能控制,還被綁在一家店裡,連同業的人脈都沒有,那你是什麼「老闆」?

所以其實把加盟便利商店看成就是一人公司,要有心理準備老闆兼掃地,其他職員太不穩了,薪水這麼低誰要長期幹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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