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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前任職G公司的MIS,其實公司內部風氣算是公務員化,工時也還好。
原本我是積極想改變G公司部分的體制及慣例,可惜因此得罪了某高層,導致變黑五類也不知能否翻身?
所以一時衝動,離開了工作近三年的公司。

後來帶著挫敗的心情離開了G公司之後,身上現金還是寥寥可數,對自己的未來感到非常的無助,覺得自己的人生真的好像看不到了未來,那種焦躁的心情真的是要遇過才知道的。

不過因為此事件也體會當人家員工的,是拿錢替公司辦事,公司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做,即便規定看起來不合理且明顯需要改善,但提出批判建言或改善方針的權利/責任絕對不在基層身上(老員工或主管才應該對此負起責任)。

如果公司不願去改動明顯看起來錯誤/不合理的作業流程,一定有它的道理,千萬不要傻傻用自己的觀點去解釋/批評公司的作業方式。
畢竟要合群,懂得適應、配合公司的做事方法,是職場的生存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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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