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個作家(是誰就別提了)被很多人覺得「做作」,他曾經出過一本有關他在各地旅行時收集到的明信片的事,同事說「他根本是為了寫書才去收集那些明信片的」。

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變成這副德性,用應用文教材的說法,這叫「為文造情」。
我還沒無聊到「為了寫文章才去看電影」(如果有人付我錢的話可能另當別論了)

不過每回發現身邊有什麼「好像可以寫下來」的時候,我都會想到那位仁兄(不過他本人據說曾經很無辜的表示「我又不是故意要這麼做作的」)。

我不知道其他的作家或部落客是如何構思文章的?

不過我在看每一場電影的時候,確實都想過該寫些什麼來分享才好?
現在我的日記只剩下真正無法與任何人分享的情緒或秘密(死之前要全部燒掉,但我怎麼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死?)


而且每回也僅只寥寥數行,如果我不把這些看過電影的感受寫出來、貼上部落格,一定也會以零散的文字草草被記錄在日記裡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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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